网站可访问性有不同层次,各层次问题对最终用户体验影响所造成的严重程度不一样。
根据访问逻辑顺序,把可访问性问题分为四个层次:站点可访问性、服务可访问性、功能可访问性、内容可访问性。
V1.0
2010.5.21 update
Web内容可访问性指南
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
2010.04 updated
2009.03 created
Web站点可访问性指南
Web Site Accessibility Guide
2010.09 updated
2010.04 created
参考文献
- 浅谈网站的可访问性:张俊,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07
- Web内容可访问性指南 1.0:Junchen WU 2006
目前,大多数发达国家针对大众信息传播网站均有相应的法案法规,规定了实现可访问性的最低要求。
针对残障人士而言,如果网站无法提供正常浏览,在发达国家可以依法起诉。中文网站与之对比,差距显而易见。
以下所列,是最常见的细则条文,能够提供相应的测试和改进技术咨询。
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lines 1.0
来自WC3官方成立的Web Accessibility Initiative团体。
目前在欧洲,欧盟委员会已经认可了W3C的Web可访问性提议,并将其推荐给各成员国使用。
- 对听觉和视觉内容提供等同的替代内容;
- 不要仅依靠色彩来提供信息;
- 适当地使用标记和样式表;
- 阐明自然语言的使用;
- 创建编排良好的表格;
- 确保以新技术为特性的页面呈现正常;
- 确保用户对时间敏感内容更改的控制;
- 确保嵌入式用户界面的直接可访问性;
- 进行与设备无关的设计;
- 使用过渡解决方案;
- 推荐的技术和规范;
- 使用 W3C 技术和准则;
- 提供上下文和定向信息;
- 提供简洁的导航机制;
- 确保文档清楚简单。
Section 508
来自美国联邦政府的16条规则,前11条是来自WCAG的检查点。
1998年成为联邦法律,规定了所有由联邦政府发展、取得、维持或使用的电子信息技术必须无障碍。
- 对每个非文本元素都应该提供等同的文本。
- 任何多媒体演示的等同替代内容都应该与该演示同步。
- 保证所有通过颜色传达的信息无需颜色也可获得,比如通过上下文或者标记。
- 文档应该经过组织,这样它们无需关联的样式表也可阅读。
- 为服务器端图像映射的每个活动区域都提供冗余的文本链接。
- 提供客户端图像映射而非服务器端,除非区域不能使用可用的几何图形来定义。
- 为数据表标识行和列标题。
- 对于具有多个行列逻辑层次的数据表,应标记清楚关联数据单元格和标题单格。
- 使用有助于框架标识和导航的文本来为框架加上标题。
- 避免在频率大于2Hz并小于55Hz的情况下导致屏幕闪烁。
- 当以任何其他方法都无法达到符合性时,应该提供有等同信息或功能的纯文本页以使Web站点符合规定,并相应同步。
- 使用脚本语言来显示内容或创建界面元素时,应预留退路保证功能文本一致。
- 要求客户端用插件或应用程序来解释页面内容时,必须提供相应插件或程序链接。
- 允许用户使用辅助技术来访问并提交在线电子表单所需的信息、字段和功能,包括所有说明和提示。
- 提供方法允许用户跳过重复的导航链接。
- 当需要定时响应时,应该警告用户并给予其充分时间以表示需要更多的时间。